市委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21 】     【选择字号: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市委办公厅甘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委编办为正县级建制的市委工作部门,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乡机构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及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市委编办内设综合科、市直机关机构编制科、市直事业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督查科、县区机构编制科、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科等6个职能科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编办正县级直属行政机构,电子政务中心为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36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职工28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7.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37万元,增长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机构改革工作量大,人员工资增长和新增调入人员及招考录用人员。

 (二)支出预算

 2019年市编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37万元,增加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和人员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为291.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为253.56,比2018年预算增加38.56万元,上升1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级预算资金整体调减。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9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0.0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4.培训费1.79万元,预计培训5批次,100人次,2018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加7.3%。主要原因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中共甘肃市委组织部甘肃市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培训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行[2017]43号)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培训费及师资费等标准提高。

 5.会议费1.7万元,预计召开三、四类会议4批次,90人次,2018年预算无变化。

 6. 机关运行费36.56万元,比2018年预算34万元增加2.56万元,增加7.5%。主要原因是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和新增调入人员及招考录用人员。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10万元,电脑12.5万元,复印机1.8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1.7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16.31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 46.6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评审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项目评审业务发生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绩效评价业务发生。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市委编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委编办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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