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委组〔2015〕106号)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市工委〔2015〕31号)精神,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有关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要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软聚合力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管理方式和服务理念,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庸、懒、散、软”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机关形象和工作效率的问题,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整治范围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
三、整治内容
(一)在工作能力上突出治“庸”。大力整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中存在的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不善攻坚破难,缺乏群众观念、高高在上、满口空话、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
(二)在办事效率上突出治“懒”。大力整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中存在的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服务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马虎应付,见困难就躲,见矛盾就绕,见责任就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中梗阻”等突出问题。
(三)在工作作风上突出治“散”。大力整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中存在的心浮气躁、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谋职不尽职,消极抱怨等突出问题。
(四)在责任意识上突出治“软”。大力整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权轻责、有责不负,不愿担当、争功诿过,各自为政、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缺乏全局观念,说到做不到,说好做不好,对干部身上的毛病不敢批评、对基层发现的问题不敢指正等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9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底—10月上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学习动员工作,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为“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全办要以科室、中心为单位,每名同志根据自己岗位特点,针对办事流程及办事效率,从工作职责、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科室、中心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下旬)。在全面总结“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编办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的。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简报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途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好的经验做法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每半月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要把“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度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效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领导、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并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
(四)进一步建立服务体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科室、电子政务中心要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受理服务对象反映的“庸懒散软”等问题,认真查实,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较轻的,责成纠正,并给予被投诉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被投诉人告诫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对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责任。受到处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