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群众观念淡漠、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标准不高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部想干事、干成事,敢于担当,做到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又主动谋事干事,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形成全办上下齐心协力抓工作、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0 月中旬至11月下旬
三、整治范围
全办干部职工
四、整治重点
(一)工作执行不力。重点整治下列行为:
1.在贯彻市委“433”发展战略中,以及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不落实、缓落实、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或组织协调不力、决策不果断,导致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或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受到中央及省、市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下派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不驻村或驻村不扎实的;
4.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导致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转办件等不受理、不办理,未按规定期限办结回复的;
6.对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议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回复,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的。
(二)工作敷衍塞责。重点整治下列行为:
1.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贻误工作或影响工作绩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历史遗留问题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3.对分管科室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缺位,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审核审批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互相推诿,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或能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时间,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
5.发生舆情事件后,不积极应对处置,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6.工作因循守旧,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标准不高,出工不出力,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的;
7.工作浮在空中,以材料了解基层,以汇报代替调研,决策工作“拍脑袋”、“凭经验”,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等工作作风漂浮的;
(三)群众观念淡薄。重点整治下列行为:
1.对群众感情不深,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对办事群众语气生硬、态度傲慢、办事推诿,态度冷漠、故意刁难、态度粗暴,对群众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解决,造成群众办事困难或被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
2.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严重社会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依法受理、不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或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工作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它“为官不为”行为的。
五、方法步骤
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扎实推进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10 月上旬至10 月中旬)。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及时安排,全面部署,扎实启动,并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和柴生芳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等问题,筑牢整治“为官不为”的思想基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二)查找分析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在10 月下旬以前,对照“为官不为”整治重点的16 项内容,综合分析平时了解情况、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服务对象投诉、社会舆论反映、各种考核评议结果,认真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准确掌握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走访、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市直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自觉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深入了解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干部群众的满意程度。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较多的要专题研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并将自查自纠和调研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市委组部干部监督科。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根据建立的台账,制定“为官不为”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保障措施等。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要动真碰硬,避免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现象。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不听招呼、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上报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对问题严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上报组织部门处理。对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应及时采取内部通报、媒体公开等形式加以曝光,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并将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
(四)总结巩固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形成专题报告。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要逐个解决,整治到位;对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分析,从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设计上找原因,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制度建设,将干部管理监督的网织得更紧、更细、更密,从制度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促使干部依法依规作为,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上防止和杜绝“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工资晋级、人员聘任、提拔任用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单位履行职责、落实工作结合起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并将建章立制、专项整治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
六、整治要求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是根据市委的新精神、新要求,促进全办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电子政务中心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马上就办”的精神、“一改到底”的作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活动取得重大实效,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引导,营造氛围。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对广大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严”、“实”、“细”的作风,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全办干部的价值导向。要坚持把宣传作为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突破口,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展示活动的力度和成效。要把先进典型宣传和正面示范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倡导新风、弘扬正气。同时要敢于揭短亮丑、反面披露,及时公开曝光典型反面案例和整治活动开展不力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三)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积极抓好分管科室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开展群众问政、民主测评等群众监督工作,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切实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想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和不良倾向,使“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问责和惩戒。
(四)把握原则,注重实效。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搞人身攻击。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要坚持实事实做、创新提高,力求全面准确查找和整改影响本单位干部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的关键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