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陇南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4-30 】     【选择字号: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省委王三运书记、省政府刘伟平省长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批示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4年,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紧紧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创新管理,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重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市政府部门和驻陇南单位累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2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59项,减幅达44.7%。县区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制管理事项2086项,减少20%编制并公布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汇总清单。制定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监管制度二是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稳妥推进。整合组建市县区卫计委(局)、文广新局等机构,完成了市卫计委、工商、质监、金融、住建等部门“三定”工作,理顺了市发改、交通、农牧、商务等部门职责,完成了市直事业单位预分类工作。开展市区政府事权划分,理顺了权责关系。出台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构改革意见,在9个试点镇组建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机构,提高了试点镇管理水平。三是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组建了市县区电子商务工作机构、金融工作机构,调整加强了扶贫工作人员编制。积极推进陇南师专、陇南农校、成县职业中专三校整合,为陇南师专升本创造了条件。四是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实名制管理信息,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积极推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和年检,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和监督检查,保障了法人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各县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机构编制工作,县区编办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办公条件得到明显加强,工作基础得到夯实,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得到了省上的充分肯定,2010年以来连续获得全省“两基”先进单位、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奖、创新奖,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县区党委、政府和编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向全市机构编制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基础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鲜明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总方略、总框架、总抓手、总遵循。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机构编制工作发挥支撑保障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全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总要求,也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新要求,积极适应新常态,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科学研判机构编制工作新特点,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工作重心、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继续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要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从源头上理顺体制机制。一是要加快建立权责清单。建立权责清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创新之举。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了建立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省政府责任清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市上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三张清单的基础上,增加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清单。市上“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已印发,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总体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市县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要抓好县区机构改革验收工作。去年,我们完成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也已基本完成。市上将组织开展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督查的重点要放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情况、部门职责任务调整上,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严格按照省上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确保尽快完成任务。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的总体要求,出台我市分类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实施区别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探索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评估和章程管理工作,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四是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深入调查研究,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充分准备。继续抓好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实。

二、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是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一要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瞄准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和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进行简政放权,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再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对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审批层级,但有利于调动县区政府积极性的事项,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能够承担的事项,符合产业政策不需要政府平衡建设条件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下放的事项,要逐步下放审批权限。要按要求、分批次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要积极推动取消各类不合理、不规范的年检、证照等事项,解决证照多、办证难等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放任不管。要坚持放管结合,把审批管理的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的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要着眼巩固简政放权成效,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对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杜绝明放暗不放,确保无缝承接、取消彻底、下放到位,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三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该进驻政务大厅的要全部进驻,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限时办结。要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高效率。要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加快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核查,健全监管和自律制度,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三、要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要着眼优化执政资源配置,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效益。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模。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是本届中央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全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控编减编实施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控编减编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切实将机关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内。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落实到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今后除中央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对新增机构编制需求,首先要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调整,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必须按照机构“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从现有存量中调剂,机构编制调整不得突破省市规定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各部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一些部门和单位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呼声很高。但在严控机构编制的新形势下,不可能一一满足大家的需求。对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深入调研、查找政策依据、充分论证、参考兄弟市州机构编制设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符合政策规定的意见建议。二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健全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核准制度、新入编人员审批制度、部门工作联审制度,实现实有人员与编制和领导职数相一致、相对应。要探索建立空编集中管理制度,对全市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类和辅助类人员,不再核定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三是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要按照“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的总体思路,把严控机构编制与管活用好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配置。要围绕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工业经济发展、小城镇综合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产业、财政金融等重点工作,在从严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事关发展大局的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倾斜。

四、要依法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涉及上层建筑和政权建设的顶层设计,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各县区和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重大改革、管理举措要于法有据,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要有章可循。一要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自觉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依法管编的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承办、行文,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各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上级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政府设置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在制定目标责任书时,不得将机构编制事项作为考核内容。三要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机构编制纪律是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五不准”规定。要坚持按权限按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的,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编委或党委、政府审批。要确立机构编制部门控制机构编制的源头性地位,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配备和工作人员调配、引进人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等必须坚持“核编在先”的原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各县区、各部门不得安排招考、招聘、选调人员计划,严禁超编进人或违反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人

五、要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审计工作。要把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专项督查,对各县区、各部门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超出编制限额进人,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以及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2013年,省审计厅会同省编办启动了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双审”工作,我市徽县、成县、礼县三县已接受了省上审计。省上已经明确,今后要对市县两级全面开展“双审”工作,已审计的三个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市上和其他还未审计的县区,要认真做好审计准备工作,提早解决存在的问题。去年7月,中纪委、中组部、中央编办、监察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此,我们必须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加强机构编制审计,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把机构编制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机构编制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财政、人社等编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密切配合、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全面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深入推进机构编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同志们,机构编制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创新举措,锐意改革,扎实工作,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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