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23-02-16 】     【选择字号:

 

        近年来,新宁县委编办将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问题规则(试行)》,着力构建涵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成果运用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链条,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把思想关,强化事前预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凝聚共识。结合县委中心组学习、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等,宣传《条例》等政策法规。将违规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制作成册,发放到全县副科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并将各单位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突出规范管理。以《条例》为基本遵循,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办法、风险评估办法,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并向上级编委报告全县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地落实。制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统筹调配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提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益。

  二、严把日常关,强化事中监督。一是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各类进人计划,预留编制,明确进人计划审核原则、报批程序及工作纪律,保证相关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督促和指导部门及时动态调整退休、调动、辞职(退)等变动人员信息,每年年底复核检查异常数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台账。

  三、严把评估关,强化事后检查。一是结合工作调研,开展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查找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执法体制改革后,部门单位在职责开展、人岗相适等方面问题。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全县部门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二是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党委督促检查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四、强化整改关,突出成果运用。一是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对存在机构编制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函。未整改到位的,约谈部门负责人,并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目标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检查评估“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探索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卫生领域进行专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基层卫生用编进人等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拟稿人:易爱鸿、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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