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委编办“三个加强”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委编办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三个加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学习宣传。坚持编委成员带头学,编办人员深入学,党政领导重点学,关键少数专题学。《条例》印发后,市委编委立即安排召开编委工作会议,组织编委成员第一时间对《条例》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和研讨,将《条例》相关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内容,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宣传学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编办人员坚持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逐字逐句学,全面系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熟练掌握“四项工作原则”“四个关键环节”“六个严禁”等重要知识点,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在“全市人事干部培训班”上,市委编办业务骨干为全市300多位党政部门人事工作负责同志作了《条例》专题导读,尤其是对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4个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解读,强调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不断拓展《条例》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强制度创新。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规范动议流程。提出动议的部门和地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行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职责范围、有无调整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初步动议论证,然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强化了各部门和各地区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二是完善论证流程。对于部门和地区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结合工作体量、机构编制规模、历史沿革和人员编制使用效益等,进一步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采取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提高决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是创新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实名制管理,及时维护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基础数据。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共享共用。
三、加强督查落实。把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机构编制核查力度。一是结合专项核查,完善基础数据。2021年,开展了全市机构编制核查,通过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结合系统自查,强化落实整改。对各部门的职能履行、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情况逐一检查,形成问题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增强“三定”规定的权威性、约束性。三是结合日常监管,保障运行规范。结合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调研等工作,深入行政事业单位了解其实际运行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12310”举报热线以及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和权威性。(拟稿人:刘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