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三举措厘清开发园区与街道职能职责边界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文件精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明确开发园区与街道职能职责边界。
一是明确属地管辖。印发“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科学界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教育卫生等领域75项具体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责任。建立街道职责事项准入机制,制定准入清单,明确街道负责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市建管、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综合保障6大类118项职责事项。
二是明确职责边界。明确开发园区主要负责辖区内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统计(含经济普查)、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人才服务等工作。属地街道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社会管理、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社会事务等工作。根据园区发展阶段和需求,合理确定并划分安全生产(含建筑领域)、环境保护等职能。推动开发园区与属地街道建立服务对象备忘录,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是明确调整程序。职能职责边界重新厘清后,充分征求开发园区、街道和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通知,确保开发园区和相关街道按照既定职责职能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南通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能下放的若干规定,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严控区级部门向街道、开发园区下放职能和行政权力,强调不得向各开发园区下放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科技人才、开发建设无关的职责事项。(拟稿人:崇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