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委编办三项举措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23-07-31 】     【选择字号:

 

       上海市崇明区委编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部门,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和保障部门现实需求出发,探索创新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严控总量,提升行政编制使用效能

  一是强化严管意识。借助区委编委会议、区委主要领导调研等契机,汇报行政编制使用情况,让区委领导掌握全区行政编制现状;通过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组工专题培训等方式,持续传导严控行政编制管理导向,推动部门自身从优化工作流程、建立机制方面发挥编制效能。二是理顺职能配置。对于区经委等部门的行政编制需求,通过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能,将事务性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等方式予以缓解。协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三是转化保障方式。对区建设管理委、绿化市容局等部门人员力量不足情况,指导其在编制总量内通过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强领导力量配备等方式解决。对因援滇等特殊情况导致的结构性缺编,通过调剂周转编制予以保障,并建立跟踪台账,确保问题解决后及时收回编制。

  二、优化结构,盘活用好事业编制资源

  一是摸清实际需求。在调整13家事业单位编制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资料分析、各区比对等方式论证编制向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倾斜可行性。二是调整优化事业机构布局。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能,结合区河湖管理体量较大实际情况,整合组建区水务局所属河湖管理中心;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整合组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是统筹教育系统编制。支持设立东滩高中,调整优化教育系统“四学段”学校党政领导职数配备。针对学生数日益减少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教育系统编制实际需求,有序收回部分事业编制。

  三、完善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梳理编办工作制度选编,含机构改革、监督检查、事业登记、实名制等各项工作常用文件及操作口径45个。梳理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事项,进一步明确操作办法。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函请区政府办、政务服务办、司法局、人大法制委等部门组成权责清单工作小组,明确联审程序,形成部门确认、编办汇总初审、工作小组会审、分管副区长审核、编委领导审定的全程把关联审机制。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以“严控增量、化解存量”为目标,持续深化待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同时主动服务、积极跟进,加强对新增待注销事业单位的宣传培训和操作指导。(拟稿人:胡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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