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26 】     【选择字号:

 ——陇南市积极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针对部门运行履职情况和管理机制建立情况,陇南市全面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一、周密部署,及时启动。市委编办召开专题会议就“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启动自查自评工作,专门起草了《关于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抽查的通知》,经市委编委领导审定后,印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指导市县两级抓好自查自评工作。自查自评工作涉及市县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到了全覆盖。

二、各负其责,全力推动。自查自评工作实行由市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编办加强与市级各部门和县区党委编办的紧密沟通衔接,督促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各县区就机构改革以来机构运行情况、职责调整和边界明确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方面上报自查自评报告。

三、开展督查,确保落实。为推动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落实落地,市委编办组成3个工作组,分赴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等方式就“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陇南市做到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全覆盖。特别是康县在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中,对个别单位擅自增核编制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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