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委编办采取“三项措施” 确保赋予乡镇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26 】     【选择字号:

       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乡镇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最大限度方便服务群众,陇南市委编办以“三项举措”开展乡镇和街道赋权工作,确保赋权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放得下”。按照省政府、省委编办工作要求,陇南市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做好乡镇和街道赋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本着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各县区在厘清县(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两级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县(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基层治理“权责一致、便民利民、提高效能”的目标,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15项赋权目录,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12个部门对照赋权目录和实际工作进行筛选和甄别,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2020年底,各县区按照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赋权清单。针对乡镇(街道)承办赋权业务不熟的问题,各县区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赋权事项办理培训会,确保乡镇(街道)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由于赋予乡镇(街道)权限主要为行政处罚事项,为规范乡镇(街道)执法行为,陇南市委编办积极衔接市司法局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水平,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管得好”。4月25日,市委编办组织力量就各县区“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就乡镇(街道)赋权承接、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分别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承接事项办事流程,特别是礼县在乡镇承办行政处罚事项从受理、询问笔录、现场勘查、处罚决定、结案报告等各环节均统一规范。同时,要求县区司法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赋权事项“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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