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编办围绕“十二字”做文章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25 】     【选择字号:

 山东省潍坊市编办认真贯彻上级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评估、督查、问效、评价、联动、化解”12字做文章,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围绕“评估”做文章,持续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按照五年评估一轮的要求,市级层面在完成对剩余4个政府部门评估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分别从党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分别选择2家单位进行评估。针对评估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工作性质,调整优化了评估内容指标,设置了4个项目、22项共性指标和10项个性指标,实现共性与个性、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提高了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同时,加强对县级层面评估工作的调度督导,推进市县两级评估工作上下联动、同向推进、同步落实。

 二、围绕“督查”做文章,深入实施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将专项督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明确督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事项,对照控编减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5大类重点工作、18项督查内容,组织市县两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印发《关于开展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实地督查的通知》和实地督查细则,细化量化督查内容,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访谈有关人员、核验部门(单位)情况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三、围绕“问效”做文章,纵深推进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跟踪问效。把开展跟踪问效工作作为推动机构编制批复事项有效落实的重要抓手,根据《潍坊市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将市国土局、住建局、教育局等6个市直部门(单位)涉及的25项机构编制事项纳入2017年跟踪问效范围,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合并等4个类别,共30项指标内容进行问效,突出调查摸底、自评自查、现场核查、综合评定、结果反馈五个关键环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实现了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监管、矫正的有机结合。

 四、围绕“评价”做文章,不断深化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在推进市县两级2016年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问题整改提升基础上,将制定2017年绩效管理评价标准作为引领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工作的“指挥棒”和“度量衡”,参照省编办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细化评价内容指标,研究制定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其中,县市区评价标准共8个项目、27项指标、128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750分;市属开发区评价标准共6个项目、14项指标、54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通过印发实施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引导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准确高效开展工作,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五、围绕“联动”做文章,积极做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精准管理、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认真梳理机构编制核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同时,建立健全审批和问题整改联动机制,明确将问题整改情况与机构编制审批挂钩,严格审核把关,对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

 六、围绕“化解”做文章,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印发《潍坊市机构编制系统关于开展人员下基层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下基层化解机构编制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结合市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点制度,明确包靠领导及任务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全面排查摸底、集中下访化解、检查验收等方式,组织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扎实开展人员下基层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活动,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发展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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